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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东南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1-05-09 01:02:46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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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东南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稿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28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是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为适应新时代东南大学“双一流”建设要求,增强辅导员队伍内涵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专职辅导员13人,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按照事业编制聘用。其中男生宿舍辅导员10人,含无锡分校2人,限男性,必要时须入住男生宿舍值班;女生宿舍辅导员3人,含无锡分校1人,限女性,必要时须入住女生宿舍值班。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东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ehall.se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注: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将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报名开启时间:2021年5月7日。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2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还需上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

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东南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

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报名截止后,学校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在5月30日以后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方法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在东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s://rsc.seu.edu.cn/main.htm)或短信和招聘系统内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

(三)考核方式。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不低于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排名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东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应聘人员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组织考察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即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东南大学官网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东南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5-52090259、52090260、83792753(人事处)

025- 52090280(党委学工部)

招聘系统问题联系电话:025-52090048(网络中心)

本公告由东南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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