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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1-12 11:02:11 |  访问:1766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面试考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度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龙湖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镇街人社服务平台拟进入体检环节出现笔试同分情况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进行。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考点)设在汕头市财政大楼10楼会议室。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五、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按照考试单位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于1月13日上午9时前到达财政大楼10楼就业促进科(1007号房)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按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口罩)参加面试。

3.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4.考生报到后,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5.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6.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与试题有关的问题,任何情况下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7.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生成打印后,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抽签序号卡签领面试成绩通知书,同时领回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8.面试考生领取成绩通知书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9.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等事宜,保管好面试所需重要证件,注意安全。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避免错过面试时间,造成遗憾。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附件:面试地点交通路线参考图

路线图(1).png

面试考场:汕头市财政大楼10楼会议室;地址: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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