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温州商学院2024年面向海内外招聘辅导员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4-04-26 14:56:21 |  访问:111

一、学校简介

温州商学院是浙南闽北赣东唯一一所商科类本科院校,坐落于永嘉学派发源地、中国民营经济先行地——温州。学校南依“玄门圣山”大罗山,北邻“浙南威尼斯”三垟湿地,学校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一流。

学校始创于1999年,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浙江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23年获批列入浙江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在校生19000余人。学校以传承和弘扬“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的温州人精神为己任,秉承“砥志砺行、与时竞进”校训精神,立足温州,面向浙江,辐射全国,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现代商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走出了一条具有温州辨识度的高水平地方性应用型大学办学之路。

全校师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将学校建设成国际化新温商培养高地、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研究与智囊高地、瓯越文化和“四千精神”国际传播高地,奋力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民办大学。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温州商学院!

二、基本条件

1.拥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2.认同民办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身心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岗位需求

类别学历/学位人数备注
辅导员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1.中共党员;

2.具有境外留学背景或英语、日语、韩语等外语专业

3.有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辅导员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1.中共党员;

2.教育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数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有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4.有2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专业;

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1.中共党员;

2.心理学相关专业;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的优先考虑;

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四、薪酬待遇

1.学校招录人员实行聘用制,符合条件者可纳入温州市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和公积金。条件成熟者,还可额外享受学校全额缴纳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和门诊医疗福利待遇,退休后可领取百万退休金。

2.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效益奖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合计13/年,年终效益奖根据考核等级奖励2-10/年。博士研究生录用者待遇面议。(薪酬待遇随职称、职级、职务晋升动态调整)。

3.应届毕业生可先到岗实习,实习期间发放80%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五、工作内容

学校积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文件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精神,思政辅导员要履行九大职能,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开展谈心谈话,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培养学生成长会做人,成才会做事,人人能出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630

2.请应聘人员填写《温州商学院辅导员应聘表》《温州商学院辅导员招聘汇总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zbcxsswb@wzbc.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类别+毕业院校+今日招聘网jrzp.com”字样,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未按要求邮箱投递报名材料则报名无效,相关报名事宜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杜老师0577-8669999913806695160。【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大学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具体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若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综合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定期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请务必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三)体检和聘用

1.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