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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2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24 06:07:14 |  访问: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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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市: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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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南通市通州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通人社〔2021〕31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城乡社会管理岗位,计划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2人,负责村(社区)秸秆禁烧巡查。

二、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在劳动年龄段内且经通州区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刘桥户籍或在刘桥镇内有固定住所;

5.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2号)中第二条规定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的11类人员。主要包括: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4.残疾人员;

5.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6.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7.军队退役人员;

8.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上述人员签订合同时须通过通州区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五、岗位期限及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时间约为1个月(24元/小时/人,每天工作2小时),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固定居住地所在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报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5 日。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非通州区户籍人员提供通州区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通州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一)。

2.资格审核:各镇(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失效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面谈合格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则按实际情况核减本次安置人数;若超过招聘人数,则按面谈得分由高到低录用。拟录用人员将会在通州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刘桥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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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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